蒙蓉名园长工作室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蒙蓉名园长工作室各项工作能有效开展,不断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室成员、学员须遵守以下管理办法。 一、工作室建立规范的团队与个人发展档案,每个人都要有自己的个人专业发展规划、计划与过程成长记录。 二、工作室建立每月一次的工作例会或活动制度,每次严格考勤,每位成员、学员都要认真参加。 三、每位成员每学期至少原创一篇教学设计或教学案例,至少写一篇高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两年内至少有一篇文章在省市级刊物发表或参加市级以上论文评比获奖。 四、每位成员、学员每学期至少阅读一本教育教学专著,至少订阅一本专业杂志,并坚持写读书笔记,每月至少一篇。 五、每位成员、学员每学期至少上一节示范课、一节研讨课,其中至少一次送教下乡;至少承担一次专题讲座;园内外评课不少于六节。 六、每位成员、学员在两年工作周期内积极参与省市级课题研究至少一项,并有相关研究成果发表或获奖。 七、 “蒙蓉名园长工作室”网站建立后接受访问和咨询,每位成员、学员都要积极参与上传资源。 八、每位成员、学员要创造性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地完成工作室分配的工作职责,团结协作,保证团队目标的实现,争创优秀名园长工作室。 九、每位成员、学员自觉参加工作室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及时进行阶段总结。 十、工作室在每阶段结束时依据考核办法对工作室成员、学员履职情况和成长业绩进行考核,对考核优秀者进行评优,对不合格者进行开除成员、学员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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